上海 上海--“亦师亦友”第八届海上画家联展 作品征集
时间:
2018.03.08 - 2018.04.30
地点: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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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详情

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海内外的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是这辉煌四十年的亲身参与者和见证者。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由上海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刘海粟美术馆共同主办的“亦师亦友”第八届海上画家联展将于2018年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期间在刘海粟美术馆展出。

由海内外众多侨界艺术家参加的“亦师亦友”海上画家联展作为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展项目,至今已连续举办了七届。画展组委会将为海内外侨胞提供用画笔艺术地再现四十年改革开放的辉煌历程和社会变迁的机会和平台,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画展主题:上海 上海

二、主办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刘海粟美术馆

三、展出日期:2018年11月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期间

四、展出地点:刘海粟美术馆

五、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90件左右。

六、征集对象:海内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

七、征集要求:作品要求为油画,应集中反映改革开放四十年上海的建设成就和社会变化,具有较高艺术性、观赏性。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如因此产生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参展资格将被取消。作品不得有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八、征集流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

初评: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前,进入“上海  上海--“亦师亦友”第八届海上画家联展作品征集”活动网页

http://act.shlll.net/Activities/Activities387.html,免费注册成为网站会员,后点击【我要参加】按钮,填写参赛者相关信息;再点击【发表作品】,填写作品相关信息并上传画作照片,照片要求JPG格式,容量要求3M至5M,每人1-2张。

由专家组成的专业评委会进行初评。

复评:初评入围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送件要求: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九、征集说明: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复评落选作品原件由组委会负责退回。主办单位对最终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应征、参展者,视为已确认知晓并同意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一、活动组织: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作品征集截止后,将由专家组成的专业评委会进行筛选。

3、被选中的作品将被邀请参加于艺术节期间举办的画展。

4、所有参与本次画展的作品装裱、装框、运输及作者的食宿安排均由个人自行承担。

“亦师亦友”画展组委会

2017年3月6日